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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时间:2023-04-07 08:18:15 来源:法问

在现如今,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在劳动市场中都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而辞退这种行为是站在用人单位来说的,是指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纪或者其他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那么,员工被公司无故辞退有补偿吗?补偿金怎么算呢?


(资料图)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陈思文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而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陈思文律师补充:

二、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其它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但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补一个月的工资;裁员二十人以上或10%以上的,要经工会同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且今后再招聘的,应首先招用被解聘人员。

劳动法主要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员工做得不好,用人单位也有理辞退,这也平衡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标签: 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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