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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潜逃情况下如何起诉?

时间:2023-04-05 15:12:35 来源:法问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经常发生潜逃的情况。在发现后,应当及时通知做出取保决定的办案机关(通常是刑警队或反贪局)。办案机关接到报告后会尽快查明逃跑的原因,之后会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并对在逃人员进行通缉。对被害人来说,应当协助侦查机关发现在逃人员的线索,然后通知侦查机关。

网友咨询:

我邻居于2007年底被人打成重伤,鉴定为伤残9级。已到派出所报案,但犯罪嫌疑人潜跑。该案件应如何起诉犯罪嫌疑人,具体程序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浙江泰豪律师事务所施霁律师解答:

看了你的案情介绍以及案情补充,大致知道你被他人殴打致轻伤害,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已经潜逃了,下落不明,未能归案。是吗?

一般而言,这样的轻伤害案件既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但是,在找不到自诉案件被告人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受理。受理了也只能中止审理。就你的案件而已,你在被打后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经受理(目前已经网上通缉疑犯),这样的选择目前看来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无论过了多久,只要逮到他,他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不存在过了追溯期、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的问题。

目前,对你来说,有两点你应记住:一是耐心等待,二是努力找到犯罪嫌疑人躲藏的下落以及相关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尽快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

施霁律师相关法条推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标签: 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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