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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寻衅滋事案什么意思,会怎么判? 滚动

时间:2023-03-31 18:13:52 来源:法问

对于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哪些罪名,有一些比较常见的提到以后绝大多数的公民还是比较了解的,可是其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朋友因为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寻衅滋事是什么罪,严重吗,判几年?

辽宁越佳律师事务所杨玉梅律师解答:


(相关资料图)

涉嫌寻衅滋事案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杨玉梅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 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 犯罪动机 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本罪非罪的区别: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标签: 寻衅滋事 公共场所 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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